手握式接地棒國家海洋局暫停核電項目海域使用受理 著手研究制定國內核應急事件海洋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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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網站發布決定:暫停所有新上核電項目的海域使用受理工作,不再出具核電項目用海預審意見。據了解,該決定是為貫徹落實福島核事故后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也是會議之后,相關部門**對核電項目做出“暫停”表態。日本這次核電站事故也對我國沿海核電站監管敲響了警鐘,國家海洋局要求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要以此次事故為警示,按照國務院總體要求嚴格把關,嚴格審批事項,加強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及海域使用的管理。
核電站需要用海保障
目前我國在運、在建、待建核電站幾乎分布在東部沿海發達省份,包括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目前已經形成了浙江秦山、廣東大亞灣和江蘇田灣三個核電基地。
業內核電專家指出,我國核電建設起步于東部沿海省份,因為綜合考慮了區域經濟發展、環境及**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地形地勢條件、區域地質情況、盡量不占用農田耕地、環境容量大、取排水方便、大氣擴散條件好、能源需求大以及電網負荷情況等。
《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了解到,沿海核電的建設需要通過填海解決廠區建設用地的不足,需要在適宜的海域修建取排水設施和開敞的溫排水海域解決冷卻水問題。
2002年海域法實施以來,中國海洋局優先、重點、有效保障國家核能建設的用海需求,科學合理配置海域資源,核報國務院批準了遼寧紅沿河核電一期工程、山東海陽核電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電站擴建(方家山核電)工程、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福建寧德核電一期工程、福清核電一期工程、廣東陽江核電站、臺山核電一期工程、廣西紅沙核電一期工程等9個項目海域使用,為我國核電發展提供了有效的用海保障。
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在談及日本核危機對我國在發展海洋經濟過程中的啟示時表示:“我們會充分考慮沿海核電**的海洋要素,在具體沿海核電項目選址階段,海洋部門提前介入,嚴格海域使用論證,完善海洋特大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制度。”
開展海洋環境輻射監測
福島核事故發生后,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及第三海洋研究所在我國渤海海域、黃海中北部海域、東海海域和南海東北部海域對大氣γ輻射劑量率進行監測。
4月1日,國家海洋局在上海召開了應對日本核泄漏海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會議部署指出,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都要行動起來,承擔起所轄海域海洋環境監測、預測預報的責任,進一步強化海洋環境監測及預測預報工作。同時,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廳(局)要及時開展所轄海域海水、海洋生物放射性監測以及核污染擴散的預測預報工作。
截至4月6日,國家海洋局對我國渤海海域、黃海中北部海域、東海海域和南海東北部海域對大氣γ輻射劑量率的檢測結果未發現異常。對上述海域表層海水進行放射性水平監測,監測結果均處于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對黃海成山頭海域、東海嵊泗海域、南澳島海域和廈門海域近岸進行了氣溶膠放射性水平監測,檢測到極微量的碘-131和更微量的銫-137,但其所帶來的附加輻射劑量極其微弱,均小于天然本底輻射劑量的十萬分之一。
本報記者得知,國家海洋局還增加了海上監測力量、海上監測站位、各要素的監測頻率及技術分析手段。而且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廳(局)及時開展管轄海域海洋環境放射性監測工作,國家海洋局各分局在渤黃海、東海和南海北部海域每天要保證1-2艘船執行海上監測任務,并在海洋站增加氣溶膠監測內容。
著手研究核應急海洋預案
“及時開展分析總結,不斷提高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會議部署表明。國家海洋局要求各單位抓緊分析評估,總結應對境外核輻射海洋環境監測領域存在的空白和不足,盡快提出解決措施和方案。此外,會議還要求,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要以此次事故為警示,嚴格審批事項,加強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及海域使用的管理。同時,要著手研究制定應對境外突發核泄漏事件對我國海洋環境影響的應急預案以及國內核應急事件海洋應急預案。